玩具類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制作要求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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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對圖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使用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種類具有說明作用。玩具類的產品名稱應當與玩具本身相符合,準確、簡明地表明此類產品。以“玩具+物品名稱”來命名玩具類產品較為常見,例如玩具娃娃、玩具廚房等,需要注意的是,如“葵花小子”“彩虹河石”“電動工程車”等名稱容易引起歧義且造成分類混亂,建議統(tǒng)一改為“玩具(XX)”,既限定類別,又便于后續(xù)檢索和評價。 仿真設計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guī)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模仿自然物原有形態(tài)的設計屬于仿真設計。完全模仿自然物原有形態(tài)、十分逼真的仿真設計都不是新設計。目前,我國市面上比較常見的玩具如大象、螃蟹、荷花燈、辣椒等設計(參見案例1)都是完全仿照自然界動植物的原始形態(tài)制作,這類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均不能授予專利權。 但如果專利申請中涉及的產品并沒用完全模仿自然物原有形態(tài)或對其進行了局部或整體改進,使其與自然物原有形態(tài)差距較大,且區(qū)別明顯,則屬于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客體(參見案例2)。通過案例對比可以看出,案例1完全模仿自然物的形狀、圖案、色彩等,是自然物的再現(xiàn),而案例2則是以自然物為原型進行了創(chuàng)新和改進,與原型相比有明顯區(qū)別且整體視覺效果發(fā)生了改變,因此此類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可予以授權。 拼接或積木類產品 組件類玩具產品是近年來玩具中提交專利申請較多的一類,這類產品的最大特點就是組件數(shù)量較多,有些甚至有上百個組件,申請人在提交視圖時通常會出現(xiàn)缺少一兩件或者視圖標注數(shù)字錯誤,而補正時根本不知道是少了哪一個的情況。對于此類產品,筆者建議申請人在制作申請圖片時,應在相應組件下方標注數(shù)字等記號,如果是繪制視圖,需保證線條均勻清晰以及投影關系對應;如果是拍攝照片則需要保證是正投影拍攝且比例一致。為了保證表達清楚,筆者建議申請人至少提交每個組件的主視圖和立體圖或參考圖,以及整個產品的立體圖或使用狀態(tài)圖,如有必要可以提供每個組件的六面正投影視圖。如果需要申請人補正視圖的,建議申請人重新提交全部視圖,以保證視圖投影關系對應、比例一致且沒有漏掉某一組件。 還有一種模仿場景類的玩具,如整體廚房、工作臺、超市購物等,申請人在提交此類玩具產品的專利申請時,應注意產品表達要完整、清楚,應在組裝物不能移動的前提下提交正投影視圖。對于拼裝玩具,如建筑模型拼圖、3D拼裝板等,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視圖時,可以提交組裝后的整體正投影視圖以及區(qū)域組件集合視圖,這樣有利于展示產品的各個方面和細節(jié)。 對于有些比較新穎的玩具模式,所有的單個玩具模塊都是一樣的,且可單獨出售,消費者可根據需要選擇數(shù)量。申請人在提交此類產品的專利申請文件時應注意:產品名稱可以是“積木”或“積木模塊”,在簡要說明中指出其他組件跟本申請的圖片相同,且能單獨銷售和使用。另外,視圖名稱可以標注為各正投影視圖,也可以標注為組件各視圖,但需要在簡要說明中指出組件的數(shù)量。 棋牌類產品 對于棋牌類玩具,專利申請數(shù)量比較多的是撲克牌、麻將、象棋類,這類產品數(shù)量相對固定,出現(xiàn)變化的是牌的形狀和表面的圖案或麻將坯的造型等。如果為新的棋類產品,產品名稱可以叫“XX棋”或“XX棋子”,申請人在提交視圖時需提交每個組件的視圖,必要時還要提交使用狀態(tài)圖或參考圖。 對于麻將類、象棋類產品,申請人除了可以提交數(shù)個組件的各個視圖外,如果產品為“XX坯”,且產品能夠獨立使用和銷售,還可以只提交單個產品的正投影視圖。 隨著棋類產品的發(fā)展,市面上還出現(xiàn)了一些組合搭配的情況,如棋盤可以折疊成盒,里面裝有象棋子等,這并不是單純的捆綁式銷售,而是有創(chuàng)新和設計元素在其中,因此棋盤盒和棋子在一起提交專利申請是可行的。申請人在提交此類產品的專利申請時,應注意選擇常規(guī)狀態(tài)制作正投影視圖,將打開狀態(tài)或其他狀態(tài)的視圖作為補充,棋子可以作為組件提出,如果棋子是慣常設計,也可以省略棋子的視圖并在簡要說明中加以說明。 大型游戲設施 大型游戲設備的體型較大,結構復雜,申請人如果采用繪制視圖,應保證線條流暢、光滑且投影關系對應,尤其是細節(jié)部位的繪制;申請人如果采用照片視圖,應注意拍攝的角度和整體性,避免出現(xiàn)“近大遠小”和“拍攝不完整”等情況;當設備過大而拍攝有困難時,申請人可以提交設計渲染圖。此外,申請人還可以選擇設計渲染圖和局部放大圖結合的方式,其設計要素的表達也更清楚。 |